放射诊疗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是医疗机构如医院、口腔门诊等单位在准备添置放射诊疗设备(如CT、DR、牙片机等)开展放射诊疗服务时,需要向卫生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的许可证件,只有申请到许可证才能开展放射诊疗服务。...[更多]
了解诊疗设备性能,发现存在隐患,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健康...[更多]
了解诊疗设备工作场所辐射防护能力,发现存在隐患,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健康...[更多]
了解放射工作人员实际接受的剂量水平,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更多]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更多]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申请进行卫生验收。...[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