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意义】:
了解放射工作人员实际接受的剂量水平,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
【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02)
【检测评价周期】:
至少每季度送检一次
【报告时间】:
送样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报告。
【检测资质】
深圳总部
东莞惠州清远
广州佛山南沙
中山珠海汕头
肇庆江门阳江
云浮梅州韶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