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计委发布通告发布了《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等10项卫生标准。
那么,到底有哪些标准呢又代替了哪些原标准呢?
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1、GBZ104-2017 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代替GBZ104-2002)
2、GBZ105-2017 职业性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代替GBZ105-2002)
二、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1、GBZ/T 163-2017 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代替 GBZ/T163-2004)
2、GBZ/T 244-2017 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办法(代替 GBZ/T 244-2013、WS/T 188-1999)
3、GBZ/T 301-2017 电离辐射所致眼晶状体剂量估算办法(代替WS/T 117-1999)
三、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1、WS 581-2017 牙科X射线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2、WS 582-2017 X、γ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四、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1、WS/T 184-2017 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办法(代替WS/T 184-1999)
2、WS/T 583-2017 放射性核素内污染人员医学处理规范
3、WS/T 584-2017 人体内放射性核素全身计数测量方法
以上的标准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GBZ104-2002、GBZ105-2002、GBZ/T163-2004、GBZ/T 244-2013、WS/T 188-1999、WS/T 117-1999、WS/T 184-1999同时废止。
下面是国家卫计委发布的通告原件:
来源:卫生计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