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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安监督局开展关于2017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7-11-24 作者:admin 浏览:2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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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7〕1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实际,定于近期开展广州市2017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现将具体检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在我市开展业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甲级机构和乙级机构)均列入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一)资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伪造、变造、转让或租借资质证书的行为、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技术服务活动。
(二)技术服务能力方面:重点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职业病危害程度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评价结论与建议等评价能力。
(三)技术服务规范方面:重点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客观真实性情况,包括报告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规范开展现场调查和工作日写实、评价方案和检测计划;是否按规范采样、测量、样品流转和状态标识、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是否存在人为干预或影响检测结果、评价结果等。
(四)服务承诺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按规范进行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的信息公开、是否指导被服务单位进行了整改、是否按约定时间出具报告、是否泄漏服务对象商业秘密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等。
三、检查方式
(一)机构自查。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工作,将自查报告及2017年度工作总结和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项目一览表(附件1)一并于10月25日前报送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电子版一并报送)。
(二)书面检查。市安全监管局从每家机构的定期检测和控评或现评项目中各抽查一份报告(如没有控评或现评,则抽查两份定期检测)并电话告知各技术服务机构,各技术服务机构于接到电话通知后5日内将被抽检的报告连同档案资料一并报送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受检查(所有资料检查结束后全部返还)。市安全监管局于11月10日前组织专家组进行材料审查。
(三)现场核查。11月10日前,市安全监管局在送检材料中随机抽查部分报告进行现场核查。接受现场核查的技术服务机构于核查当天派相关人员到企业现场接受检查。
(四)结果通报。市安全监管局根据检查情况对结果进行汇总,并于11月底在市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通报检查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另行依法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被抽查进行现场核查的机构,检查当天要指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报告编写人、现场调查及采样人员等1-2名到被服务企业接受检查。
(二)严格程序。监督检查工作要按照规范流程有序开展,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对各项内容认真开展检查,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搜集有关原始材料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并由被检查机构加盖公章。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技术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反馈发现的主要问题,由技术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在监督检查表上确认签名。
(三)严格执法。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技术服务机构存在检查表中带“★”的违法行为的,将依法立案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发证机关,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来源: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