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里来雨里去 终于找到工作了 想着赶紧签完合同就直接入职? 别着急,还得留个心眼 有些东西得先了解清楚才行 有员工未佩戴防护指套 有员工未佩戴防护指套,今年6月光明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对位于辖区内的杰比电器(深圳)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A栋2楼水箱车间,可见组装线组装岗位工人韦某正在使用白电油(成分显示为正己烷)作业,未见佩戴防护指套。 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A栋2楼水箱车间,可见组装线组装岗位工人韦某正在使用白电油(成分显示为正己烷)作业,未见佩戴防护指套。经询问,韦某表示自己今年4月入职,被分配在组装线组装岗位,其平时作业要使用正己烷。
未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该用人单位被罚五万 经核实,现场检查韦某的劳动合同,未见有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告知;此外,该公司也未能提供韦某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该公司副总经理蔡某表示,韦某是2019年4月入职公司的员工,工作岗位是水箱车间擦拭工,她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正己烷。 公司自韦某入职以来,只安排了她进行普通工人体检,但却没有安排韦某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针对该情况,卫监部门依法予以该公司警告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且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什么是职业性正己烷中毒? 应该如何预防? 卫 监 提 醒 防治职业病,预防是关键 企业为什么要做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按照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类生产企业应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 法定职业卫生定期检测服务法律依据: 1、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定期检测--所有企业必须每年1次 意义:全面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与浓(强)度,每年1次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新建设项目必须做 意义:通过专业建议使项目建成后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正常运行,避免发生职业病,项目设计阶段进行法规:《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版 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3、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新建设项目必须做 意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之后。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是职业卫生三同时的一部分,是通过安监三同时备案审批的必要环节。 4、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新建设项目必须做 意义:完成项目验收,项目试运行阶段 法律:《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版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危害严重项目3年1次 意义:综合分析改善存在问题,降低风险。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至少每3年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