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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注意了!广东省将持续加强职业健康监管
时间:2020-05-12 作者:admin 浏览:2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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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资料显示,广东省决定推行职业健康工作定期评价通报制度,考核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 2020年职业健康工作评价的内容包括8大项目共20项指标,具体如下:3.完成建设项目(含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项目数。以机械(金属制品加工、电子制造)、轻工(有机溶剂使用、铅蓄电池制造)、建材(陶瓷制造、石材加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金属冶炼、非煤矿山、人造宝石加工等11类重点行业用人单位情况为底数,计算以下4个指标情况:11.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12.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

按照国家和省方案的要求,对各地市2020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包括:1.信访举报事项及时办理情况:统计本年度省卫生健康委转办(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办理情况,未及时办理的,扣0.5分/宗;扣完2分为止。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情况:按照国家和我省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要求,各县(市、区)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辖区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扣0.5分/县(市、区);扣完2分为止。市辖区共享职业病防治院所或其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可不予扣分。1.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计周期内,地市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0.5分;辖区每25%的县(市、区,东莞、中山市为镇街)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0.5分。统计周期内,合计加分不超过2分。2.尘肺病康复站点建设。各地市参照《广东省尘肺病康复站(点)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每建立1个尘肺病康复站,加0.5分,合计加分不超过2分;每建立1个尘肺病康复点,加0.2分,合计加分不超过2分。3.疑似职业病在本地区诊断率(%):统计本年度辖区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本地区职业病诊断机构登记受理诊断的数量占辖区内疑似职业病患者总数的比率。

(一)定期评价工作指标得分按地市排名计分,第1名20分,第2名减1分,以此类推,第21名不得分。各地区定期评价综合情况按照各项评价指标分数乘以对应权重系数计算加权总分。(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管理(含放射卫生)、疑似职业病在本地区诊断率(加分项目第4项指标)请省职业病防治院分别于10月10日、次年1月10日前提供。放射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治重点监测项目于次年1月10日前提供。其他项目指标请各地市分别于10月10日、次年1月10日前提供。(三)放射卫生管理、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职业病防治重点监测项目等三项指标年底统一计分评价。其余指标分别于第三季度、年底进行计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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