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防范风险。日前,鹿城某鞋企因存在多项职业健康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350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上半年,区卫健局启动职业健康专项检查工作,综合现场检查、相关人员询问、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等方式,对辖区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拉网式检查。
在4月9日对双屿街道某鞋企开展检查的过程中,该局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存在六项职业健康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1、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2、未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14名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3、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4、未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未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执法人员决定给予某鞋企警告以及罚款人民币1350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6日,区卫健局向该鞋企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当场签收文书,并表示,从今以后一定严格落实好法律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绝不再犯。
值得一提的是,该企业仅花费5700元便完成了以上违法行为的整改工作。在递交整改材料时,企业负责人深表后悔:“这些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花费其实不大。但由于我们重视不足,被处以巨额的罚款,这样的违法记录也成为了企业的污点,对今后的评优评先、银行贷款、资质认定等都会产生巨大影响。”
天鉴检测温馨提示:企业及时自查自纠,守住底线,不触碰违法红线,务必深刻认识职业病的危害性,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必要性,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