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在我国起步较晚,各企业对这项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目前大多还是处于监管部门施压下的被动工作状态。其实,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是一个企业对员工重视程度的体现,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是否负责任的一个评价标准。
目前仅有少数企业仍保留职业卫生管理的专门机构,大多数企业设置有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但职业卫生工作专业性较强,有些企业的管理人员不具备职业卫生的专业知识,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是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健康造成影响的管理手段和技术保障措施。有的企业虽然建立了职业卫生规章制度,但可操作性差,不能提供明确的管理要求和程序,不便于落实和检查。例如,有些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中笼统地要求: 要不断加强企业的健康监护工作,但具体到健康监护工作的范围、周期、要求等并没有给予规定,这种口号式的制度容易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此外,还有一些问题。例如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职工安全与健康不重视,主体责任不落实,防护设施简陋,粉尘、毒物、噪声超标的情况还存在; 有些企业不重视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危害告知;一 些企业没有定期进行作业场所的监测等。
做好职业卫生管理的措施
1、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卫生组织管理机构,配备具有专业素质和能力的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要落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责、权、利,以责定权,各级管理人员都要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的管理考核,调动各级人员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做好企业的职业病预防工作。
2、整好职工健康监护工作
健康监护工作不能简单地理解成为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个体的健康改变,它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寻找劳动者健康变化与生产环境和有害因素影响之间的关系,从而帮助确定和证实职业危害因素,确立治理环节并实施治理。所以,健康监护检查一定要区别于普通的体检,要有针对性,应根据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安排有针对性的体检项目,由具备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检查。其次,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需要把监测信息、体检信息、个体信息等联系在一起进行综合分析,不能仅仅为了做体检而体检。
3、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要求
该企业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工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 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对劳动者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4、制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与法律规定相结合的措施
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应当包括企业的健康检查制度、监测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职业危害治理措施、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危害告知制度等,各项制度一定要落实责任,明确要求,才能使制度落到实处。
以上四点措施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这需要企业真正树立起责任心来,另一方面,监管部门日趋加强的执法力度,也将推动企业做好这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上一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须知
下一篇:广东安监通报第三季度职业卫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