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日,新加坡政府宪报发布环境保护及管理法(S 263/2016号修订法令),新加坡环境和水资源部(MEMR)对法令第二部分进行了修订,新增对电子电器产品中六种有害物质的限制,即新加坡RoHS。该法令将于2017年6月1日生效。
新加坡RoHS管控的六种有害物质镉及其化合物、六价铬、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而欧盟RoHS还包括4种邻苯。而新加坡ROHS新增对电子电器产品中六种有害物质的限制,包括移动电话、便携式计算机、冰箱、空调、平板电视、洗衣机。豁免产品范围包括电池和蓄电池、以及仅用于工业用途的产品。
据了解,新加坡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第二部分新增以下内容:
管控物质 |
管控限制 |
豁免 |
镉及其化合物 |
0.01% |
电触点中的镉及其化合物;滤光玻璃或用于反射标准的玻璃中的镉;玻璃上瓷釉的印刷油墨中的镉;声压级100dB及以上的大功率扬声器中,直接位于换能器音圈上的电导体的镉合金电气或机械焊料;用于铝和氧化铍粘连的厚膜浆料中的镉及氧化镉 |
六价铬 |
0.1% |
吸收式冰箱碳钢冷却系统的冷却液中,作为防腐剂的六价铬质量含量不得超过0.75% |
铅及其化合物 |
0.1% |
阴极射线管玻璃中的铅;荧光管玻璃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0.2%;机械加工用途或镀锌钢钢材中的合金元素,铅含量不得超过0.35%;铝合金中铅含量不得超过0.4%;铜合金中铅含量不得超过0.4%;高熔点焊料中的铅,铅基合金中铅含量不得超过85%(以质量计);电子电气部件中的铅:(a)玻璃和陶瓷(介质陶瓷电容器除外);(b)玻璃或陶瓷基体混合物;额定电压在直流125V、交流250V的介质陶瓷电容器中的铅;加热、通风、空调或制冷应用中含有制冷剂的压缩器,轴瓦或衬套中的铅;光学用途白玻璃中的铅;滤光玻璃或用于反射标准的玻璃中的铅;用于玻璃上瓷釉的印刷油墨中的铅;焊料中的铅:(a)构建集成电路倒装芯片封装半导体芯片和载体的电气连接;(b)焊接盘状或平面阵列陶瓷电容器;(c)电源变压器中的焊接薄铜线(直径不超过100μm);无汞平面荧光灯焊料中的铅;用于结构原件的表面传导电子发射显示器中的氧化铅;结晶玻璃中的铅;金属陶瓷基微调电位器元件中的铅;硼酸锌玻璃体高压二极管电镀层中的铅。 |
汞及其化合物 |
0.1% |
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冷阴极荧光灯或外置电极荧光灯:(a)长度≤500mm,汞含量≤3.5mg;(b)500mm<长度≤1500mm,汞含量≤5mg;(c)长度>1500mm,汞含量≤13mg。 |
多溴联苯 |
0.1% |
/ |
多溴二苯醚 |
0.1% |
/ |
上表中受管控的电子电器产品主要包括:家用空调、平面显示电视、手机、平板电脑、手提电脑、冰箱、洗衣机。电池及蓄电池、仅设计用于工业用途的产品被豁免。二手产品同样不在管控范围内。与欧盟RoHS相比,新加坡RoHS管控的产品范围明显比较狭隘。
天鉴检测在此提醒,国内电子电器产品在出口新加坡之前,生产商和出口商需按要求提交RoHS符合性声明。建议出口企业去详细了解新加坡RoHS的管控产品范围及管控条款和各项技术内容,及时调整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