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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电子烟调味添加剂禁令将于9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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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俄罗斯“禁止电子烟添加调味剂”提案通过,法案将于2023年9月1日生效。俄罗斯国家杜马在全体会议上,以90%以上的赞成票支持《关于对俄罗斯联邦个别立法法规进行修改的提案》。提案旨在收紧俄罗斯电子烟监管,包括禁止电子烟添加调味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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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图片查看提案全文(PDF版)



关于对俄罗斯联邦个别立法法规进行修改的提案


第一条

在1998年7月24日联邦法律第124-ФЗ《俄罗斯联邦儿童权利的基本保障》第14条第1款中(俄罗斯联邦立法文件集,1998年,第31号,第3802条;2008年,第30号,第3616条;2009年,第23号,第2773条;2011年,第30号,第4600条;2013年,第26号,第3208条;2020年,第31号,第5062条;2021年,第24号,第4188条;2022年,第50号,第8772条),将或者含尼古丁产品」替换为、含尼古丁产品或者用于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


第二条

在2006年3月13日联邦法律第38-ФЗ《广告法》第5条第5部分第3款中(俄罗斯联邦立法文件集,2006年,第12号,第1232条;第52号,第5497条;2007年,第16号,第1828条;2011年,第30号,第4566、4600条;2013年,第27号,第3477条;第30号,第4033条;第48号,第6165条;第52号,第6981条;2016年,第27号,第4214条;2018年,第15号,第2032条;2019年,第18号,第2217条;2020年,第31号,第5062条;第50号,第8060条;2021年,第27号,第5175条;2022年,第50号,第8772条),在含尼古丁产品之后添加包括使用用于消费尼古丁含量产品的设备。


第三条

在2010年12月29日联邦法律第436-ФЗ《保护儿童免受有害对其健康和发展的信息侵害》第9条第2款中(俄罗斯联邦立法文件集,2011年,第1号,第48条;2015年,第27号,第3970条;2020年,第31号,第5062条),将或含尼古丁产品改为含尼古丁产品或用于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


第四条

对2013年2月23日第15-FZ号 "关于保护公民健康免受环境烟草烟雾暴露、烟草消费或含尼古丁产品消费的后果 "的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法律汇编》,2013年第8号,第721条;2016年第1号,第76条;第18号,第2491条;2018年第31号,第4861条;2020年第31号,第5062条;2021年第1号,第43条)做出以下修改:

1)在第2条第1部分中:

2) a) 在第3项后面添加词语 "无尼古丁液体";

3)б) 删除第4项中的 "以及无尼古丁或其最低含量小于0.1毫克/毫升的液体";

4) в) 添加以下内容的第41项:"41) 无尼古丁液体 - 任何不含尼古丁或其最低含量小于0.1毫克/毫升的液体,用于使用用于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包括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

г) 将第12项修改如下:

12) 吸入尼古丁含量产品的装置 - 电子或其他设备,用于获取用户吸入的含尼古丁或不含尼古丁的气雾,包括电子尼古丁传输系统和加热烟草装置,以及其组成部分和元件(不包括依据俄罗斯联邦法律注册的医疗器械和药品)。

2)在第13条中添加第7部分,内容如下:含尼古丁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最低含尼古丁产品价格。最低含尼古丁产品价格由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的方式确定。

3)在第14条中添加第3部分,内容如下:对于含尼古丁液、无尼古丁液和尼古丁溶液(包括用于电子尼古丁递送装置的液体),俄罗斯联邦政府有权确定一些禁止在这些产品中添加“以增加其吸引力,并(或)增加尼古丁成瘾性的物质”,不得在相应产品中添加这些物质进行生产和销售。

4)在第16条第1部分的子条目「б」后面的「含尼古丁制品」后面添加, 以及用于消费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

5)在第19条:

а) 第1部分,在 "水烟 "后加上 "和用于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

б) 第2部分,在 "水烟 "后增加 "用于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

в) 第3部分,在 "水烟机 "后加上 "用于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

г) 第4部分,在“含尼古丁产品”一词之后添加“,水烟和用于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在“含尼古丁产品”一词之后添加“,水烟和用于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水烟和用于消费尼古丁产品的设备”。

д) 第5部分,在“水烟斗”一词之后添加“和用于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在“水烟斗”一词之后添加“和用于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

6)将第21条在“含尼古丁产品”一词之后,添加“,在遵守根据本联邦法律规定的对烟草产品、烟草制品、含尼古丁产品、水烟以及用于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的贸易禁令和限制的情况下”。


第五条

1.本联邦法律自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但对于其中规定的其他生效日期的条款除外。

2.本联邦法律第4条第5款自2023年6月1日起生效。

3.本联邦法律第4条第2款和第3款自2023年9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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