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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职业禁忌员工的“拒绝”调岗,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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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余姚市卫生监督所收到了一份来自某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报告,其中特别指出了某矿业公司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显示,该公司有十余名劳动者被诊断为噪声作业职业禁忌证,意味着他们目前不适宜从事接触噪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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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一情况,卫生监督部门的执法人员迅速介入,并明确指示该公司必须立即将患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原岗位,同时确保他们得到妥善的安置。公司负责人对此表示理解,并承诺将立即启动相关的协调换岗工作。


然而,在执行这一决策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阻力。与这些劳动者沟通后,部分员工表达了他们希望继续留在原岗位的意愿,并提出了签订自愿放弃调岗证明及职业病与公司无关的协议书的建议。


面对这一特殊情况,公司再次向执法人员咨询,询问在双方达成“免责协议书”的条件下,是否可以允许这些劳动者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然而,执法人员明确回应,这种做法是不被允许的。他们强调,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是首要任务,任何形式的“免责协议书”都不能作为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借口。


体检查出职业禁忌,用人单位应当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不同意调岗怎么办?

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有职业禁忌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劳动者协商,调岗至不存在原职业危害的工作岗位,尽量保障调岗后劳动者的薪资待遇不变。若劳动者拒不配合,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职业禁忌的劳动者继续用工会有什么风险?

劳动者: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若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一旦转化为职业病,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处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用人单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和职业禁忌劳动者签免责协议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本文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订“免责协议”是无效的。


对劳动者个人来说,在职业禁忌的情况下,若继续从事原岗位接触禁忌的职业危害,大大增加了罹患职业病的风险,对健康造成影响,有些影响甚至是不可逆的。对用人单位来说,为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岗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应当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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