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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卫生部于8月21日发布《无烟环境和管制产品修正条例》,规定一次性电子烟的尼古丁浓度限值为20mg/mL;尼古丁盐的限值由原来的50mg/mL降低至28.5 mg/mL(且仅可用于重复使用的设备);同时强制性要求电池必须可拆卸。另外,对包装和新产品安全要求,零售限制等亦做出新规定,要求电子烟产品及其包装上的口味描述仅可使用附表Schedule 4A中列出的1或2个口味名称,且禁止在电子烟产品及包装上描绘卡通或玩具形象。
该修正条例要求制造商需迅速更改产品结构及包装设计,以满足法规要求,可能提高产品的生产成本,对新西兰合规市场将产生较大影响。该修正条例内容将于 2023年9月21日开始在不同时间分批次生效,具体细节见下文。
现行的标签包装规定已作出修订,包括以下内容:
电子烟产品及其包装上的产品名称必须仅描述实际风味,最多使用两种风味名称,如《条例》附表4A所规定。
生效时间:
2023年10月21日起-应申报产品的新西兰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只通告“使用允许的风味描述的”电子烟产品。
2024年3月21日起-新西兰制造商和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必须只销售使用“允许的风味描述的”电子烟产品。
电子烟产品或无烟烟草产品的包装不得有任何描绘卡通或玩具的元素或功能。
生效时间:
2024年3月21日起-新西兰制造商和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不得销售包装上有卡通或玩具图像的电子烟或无烟烟草产品。
现有的电子烟产品安全要求已扩展到包括以下内容。本修正条例生效前的产品安全要求在新产品安全要求适用前继续有效。
(一)关于一次性电子烟产品
所有一次性电子烟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防止儿童启动或意外操作的安全装置;
❏ 可拆卸的电池;
❏ 标有规定信息的标签,包括批号和符合法规规定的尼古丁含量(mg/mL);
❏ 一次性电子烟产品中的尼古丁浓度不得超过20mg/mL。
生效时间:
2023年10月21日起-通报的产品的新西兰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只通报符合最新产品安全要求的一次性电子烟产品。
2023年12月21日起-新西兰制造商和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只能销售符合最新产品安全要求的一次性产品。
(二)关于可重复使用的电子烟产品
可重复使用的电子烟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防止儿童启动或意外操作的安全装置;❏可拆卸的电池;
❏ 尼古丁盐浓度不得超过28.5mg/mL。
生效时间:
2023年10月21日起-通告的产品的新西兰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只通告符合产品安全要求的可重复使用电子烟产品。
2024年3月21日起-新西兰制造商和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必须只销售符合产品安全要求的可重复使用的电子烟产品。
法规概述
潜在的新的专业电子烟零售商的场所距离以下场所必须至少300米:
❏ 教育部互联网站上注册的学校 。
❏ Te Puni Kōkiri网站上列出的毛利会堂。
生效时间:
2023年9月21日起电子烟监管机构不会批准在学校或毛利会堂300米范围内设立电子烟场所的申请。
受规管产品销售商通告规定
相关费用可在该部网站上查询。
法规概述
所有须通告产品的新西兰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已通告其所有产品。
生效时间:
2023年10月1日之前,所有须通告产品的新西兰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已通告其所有产品,包括草本雾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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